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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列入异常活动名录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3-03-07 15:36:17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作者:

    经查,下列省属社会组织未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属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拟将下列省管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1.河北省鞋业商会
2.河北省小微企业金融促进会
3.河北省女性创业促进会
4.河北省社区服务促进会
5.河北省航运协会
6.河北省农村能源协会
7.河北家政专修学院
8.河北省华亚中医药研究所
9.河北天道培训学院
10.河北省红领巾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11.河北翻译培训学院
12.河北名家书画院
13.河北省荣通人才培训交流中心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如相关社会组织对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有异议,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本机关将依法将相关社会组织列入异常活动名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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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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