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时间:2014-07-19 11:08:18  来源:  作者:
    2013年10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通过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就教育而言,《决定》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了全面的、周密的部署。在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方面,中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决定》指出:“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这包括三层含义:其一,在大中小学必须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其二,必须选取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作为其中的教育教学内容;其三,必须对目前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上各种传统文化教育机构实施的各种不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以规范和完善。这就为我们实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指明了方向。
    那么,如何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呢?
    一、要深刻认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大意义。
    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是中华民族的“魂”、是中华民族的“印”,是中华民族区别于世界其他民族最显著的标志之一。《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党的十八大报告又指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2013年8月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2013年11月26日,他到山东曲阜孔府考察,在跟专家学者座谈时,先后两次表态:这次他到曲阜是带来一个信号,那就是表明中央重视传统文化的态度。的确,在全球化的大趋势中,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自觉维护中华民族的“根”,守住中华民族的“魂”,保存中华民族的“印”,中华民族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同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共同的血脉和灵魂,不论大陆,还是香港、澳门、台湾,都拥有同一部历史、同一种文字、同一种语言,可以说,中华传统文化是连接世界华人的文化之桥、心灵之桥,在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完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提升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创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采取强有力措施,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一)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
    第一,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当代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是最新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集中了中国共产党人执政理国的宝贵经验,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向繁荣富强的强大思想武器,也是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必要的方向保证。离开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离开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离开了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就有可能走弯路、甚至走到邪路上去。因此,这一点,什么时候,都必须坚持,不能改变,这是前提。其次,必须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厘清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和“糟粕”,然后吸收其中的精华——也就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抛弃其中的糟粕。
    第二,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必须遵循推陈出新、古为今用、与时俱进的原则。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阐发,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中那些积极因素,把握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主旋律,维护中华民族文化中的基本元素,从中找出我们今天有用的东西,以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成为我们改造自然、改在社会强大的物质力量。同时,还要结合时代特征、时代精神、时代需要,不断充实和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做到与时俱进。
    第三,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必须坚持务实、开放、创新的原则。传统文化教育要务实,要真抓实干,不能空喊口号,或者关起门来做所谓的传统文化教育的学问。如果是这样的话,传统文化教育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必须面向当代、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任何时候,都不能排斥外来文化,更不能排斥当代文化。相反,它必须吸收当代优秀的文化和优秀的外来文化,不断赋予它新的内容、新的含义。这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才有价值,才有意义,才有生命力,才有发展前途,才能长盛不衰。
    (二)建立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机制。
    第一,建立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保障机制。首先,应该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工作考核范围内:目前我国这项工作还处于试验阶段,亟待加强、完善和推广;其次,应适时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领导机构(譬如成立各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委员会之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级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教学工作;再次,要建立正常的经费投入机制,保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必要的经费,同时还要采取多项有力措施,鼓励优秀人才从事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在教科研方面给予一些必要的支持;此外还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等。
    第二,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材编写、审查和指导工作。现在符合大中小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教材可谓凤毛麟角——2013年10月下旬,《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全国中小学实验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行首发式,这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套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教材。目前散布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尤其是中小学中,绝大部分都是本校教师编写的校本教材,由于缺乏专家指导,加上缺乏资金和这些基层教师知识水平限制,大多教材都比较粗糙,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的教学效果。因此,应由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负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材的编写、审查和指导工作,严格把关,从源头上解决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根本性问题。
    第三,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师培训工作。能否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或者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质量如何,关键就在从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广大教师素质和业务水平。必须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放在十分重要位置,建立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师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培训,以提高广大教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第四,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效评价机制。评价机制在教育教学中占有很重要地位。一个好的行之有效的评价机制,不仅能强有力保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方向,而且也能激发广大师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兴趣,提高广大教师从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的积极性、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教学质量,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个评价机制应该包括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学生的综合评价等。
    第五,从小事抓起,重在实践。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注重实践,重视潜移默化,重视榜样作用。要从学生看得见、摸得着、做得了的事情抓起,从学生身边日常小事、实事抓起,从家庭做起,从学校做起。譬如孝敬父母、尊敬教师、友爱同学、帮助他人等。既不能教条地背诵经典,也不能不切实际地对学生提一些过高的要求。这样,只会起到相反作用。
    第六,要正确处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各学科之间的关系。在我国现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大中小学都设有多门课程。因此,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一定要处理好与语文、数学、英语等各科的关系,例如所占学分的比值,学习时间上的安排、教学资源上的分配等,千万不能顾此失彼,甚至走偏。
    第七,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异,不搞一刀切。目前我国各地教育发展还不均衡,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各地的条件、习惯、风俗也不一样。所以,要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一定要考虑到各地千差万别的条件和教育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推行。各地也可根据自己的教育发展实际,先行试验、探索、总结,再逐步推广,切忌“刮风”,一哄而上。这样,只会把好事办坏。
    第八,要规范、指导社会上传统文化教育活动。近几年来,社会上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可谓“轰轰烈烈”,各种形式的中华传统文化公益论坛几乎遍及全国各地。有的是真正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的则是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名,行自己不正当目的之实。因此,对当今各种形式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行为,亟待规范。政府应成立相关组织,加大指导,充分发挥诸如传统文化教育学会等有关社会组织的作用,规范社会上各种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使之能发挥正能量,真正能为提升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真正为实现中国梦做出有益的贡献。
    注:本文发表于《河北教育》2014年第一期,有删节。
    (责任编辑:继绝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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